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问题作如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出如下解释,供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问题作如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现就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作出如下解释,供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本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涉及工会经费和财产、工会工作人员权利的民事案件,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有关法律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已关闭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