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信托公司股权管理 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行为,促进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银保监会制定了《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暂行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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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行为,保护信托公司、信托当事人等合法权益,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信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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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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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 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是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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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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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本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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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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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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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作的人速看!北京市政府发文疫情防控期间 各企业灵活安排工作

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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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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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13年6月29日修订。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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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了工伤保障!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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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赵鑫等69名同志、追授谢啸林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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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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