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决书 律师告律所实际案例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粤03民终19386号 上诉人(原审互为原、被告):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号爵士大厦21A、21B11。 负责人:梁韶辉,系该所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建昌,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互… 律师告律所实际案例已关闭评论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