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2006年版)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 东 省 农 业 厅
说 明
一、到厂保护价:经对甘蔗交易市场的调查,目前甘蔗收购中,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一类甘蔗到—保护价格约为310元/吨,二类约为280元/吨,三类约为260元/吨;其他(三类以下)约为250元/吨。
二、到厂市场价: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交蔗时市场糖价如果超过3500元/吨时,则糖价每增加 100元/吨,蔗价随增约6元/吨。
三、合同中的见证方通常为甲方所属村的村委会。
上述价格,供双方签合同时参考。
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2006年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种植出卖人: (下称甲方)
县(市) 乡(镇) 村(屯)
户主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下称乙方)
地址:
为明确甘蔗种植户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产购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在乎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甘蔗种植及订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甘蔗种植品种、面积(亩)、蔗量(吨)、植期和质量要求
(甲方为农民合作组织或公司的,应附上种蔗户明细表)
(一)甲乙双方确定:种植甘蔗品种 个,种植面积合计 亩,预计总蔗量 吨。列表如下:
单位:亩 、吨
一 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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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量是根据亩产计算的预计重量(估计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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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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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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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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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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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蔗量以过磅为准。
(二)植期
年 月前种植甘蔗 亩,其中,宿根蔗 亩,新植蔗 亩。
(三)质量标准
1.甲方交售的甘蔗蔗尾斩至见蔗肉,不带蔗梢、蔗根、泥巴、枯蔗、蔗叶及其他夹杂物。如夹杂物超过 3%,要扣除超过部分。过磅交售时应有见证人见证(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甘蔗捆扎要求和费用负担。甲方必须用麻绳或竹蔑捆扎甘蔗,捆扎物由乙方统一供应。费用承担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口按市场价向甲方收取费用;
口免费提供给甲方。
3.口遇火烧甘蔗,双方协商处理,按质论价(被大火烧灼过的甘蔗蔗糖分以13%为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蔗价相应扣减8%,以下类推)。
二、甘蔗交售价格
甘蔗交售价格按二次结算方式确定:
1.到厂保护价(一次结算价): 类蔗 元/吨; 类蔗 元/吨; 类蔗 元/吨; 类蔗 元/吨;其他 元/吨。
2.到厂结算价(二次结算价):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总数量交付完毕后才可享受二次结算。二次结算价格为:若交蔗时市场糖价超过 元/吨,糖价每增加 元/吨,蔗价随增 元/吨。
三、交售时间、地点及运输方法
(一)由乙方负责安排甘蔗交售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售完毕。
(二)砍伐和运输方法:
在交售时间内,甲方按乙方砍伐通知单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间进行砍伐。乙方应提前——天将砍伐通知单发给甲方。
(三)交售办法及地点:经甲乙双方商定,选定以下一种办法:
口甲方自行运送到乙方过磅交售,费用由 方承担(签名: );
口由乙方到甘蔗种植地过磅收购(签名: )。
四、甘蔗种植、扩种、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一)甘蔗种植扶持方法:
1.种苗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种苗给甲方种植,或由乙方指定品种并提供给甲方种植。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种苗由乙方负责于 年 月 日运送到
————;运费由 方负责,种苗款由乙方垫付,合计种苗 吨,共 元。
2.肥料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肥料给甲方使用,肥料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
。
3.其他扶持物资及成本价:
。
(二)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机耕优惠服务,甲方种植 亩(含 亩)以上甘蔗的,乙方免费机耕;甲方种植 亩甘蔗的,乙方按 元/亩收取机耕费。甲方共种植 亩,乙方收取机耕费 元。
2.甲方如需要修建排灌渠的,乙方可给予帮助,费用由双方商定: 。
(三)种植(或扩种)奖励:甲方在 年 月前,种植(或扩种)甘蔗的,乙方按每种植(或扩种)一亩奖励 元给甲方,甲方共种植(或扩种) 亩,乙方奖励 元;甲方采用新良种种植,乙方奖励 元;以上奖励合计 元。
(四)以上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不计利息)支付及奖励兑现方法:
1.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共 元,由乙方从甲方第一次甘蔗款结算中抵扣;
2.奖励款 元于种植完毕后一星期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次结算部分,甘蔗交付后 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清;二次结算部分,在榨季结束后 天内结清,二次结算甲、乙双方应当在见证方监督下办理。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种植甘蔗有关优惠扶持及服务;
2.有权拒绝乙方代扣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3.有权举报乙方工作人员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4.按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品种、数量进行种植并按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交售甘蔗;
5.按时归还乙方发放扶持甘蔗种植中应归还的资金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收购甲方种植的甘蔗;
2.向甲方提供扶持并按合同约定应由甲方负担的 、 、 等费用,有权在支付甲方甘蔗款项中抵扣;
3.向甲方提供种苗、肥料、农药等扶持物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的质量规定;
4.向甲方提供种苗、良种、生产管理技术以及高产优质等技术服务。
(三)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甘蔗区道路建设、维修费用由双方商定:
。
七、担保方式
由甲、乙双方商定: 。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擅自向他人出售乙方应收购甘蔗,致使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乙方甘蔗的,除应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蔗款总值 %的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外,还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并不得享受二次结算;
2.不按乙方砍伐通知单砍蔗,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运蔗落空的,应承担乙方因落空而支付的车辆空运费;
3.不按乙方砍伐通知单要求砍蔗的,超砍或欠砍部分在计划内 %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 %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甘蔗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蔗款总值 %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并无权要求甲方归还扶持款;
2.逾期支付甘蔗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3.擅自在蔗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4.甲方按乙方的通知要求,完成砍蔗并通知乙方派车运蔗,乙方应在 小时内派车将已砍甘蔗运走,每超 小时,乙方按砍蔗数量的 %补偿甲方的蔗量损耗;在运输途中造成甘蔗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5.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因乙方责任无法按时收购甲方甘蔗的,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收购蔗款总值 %违约金;
6.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种植甘蔗失收或欠收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三)免责条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证明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九、甲、乙双方共同邀请 村委会或 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负责监督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见证方的权利义务及酬劳费由甲、乙、见证三方另行商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暂定为 个榨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由双方商定: 。
十三、附则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有关单位、部门) 、 、 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见证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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