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1101
行 纪 合 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行纪人: 签订地点:
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人(卖出)的货物、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 |
商标或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质量标准 |
包装要求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人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 托 人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行 纪 人 行纪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