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应该如何包装?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该如何包装? 《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民法典, 民法典总则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凭样品买卖,样品质量真的仅供参考吗? 在下一篇文章除了随父姓或母姓, 孩子姓氏选取还有哪些规则? 你可能也喜欢 老人膝下无子女,亲属又不在身边,退休后,担心无人照顾怎么办? 2020年8月31日 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拟下调12岁 2020年10月13日 民事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