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答: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故对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交通事故处理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项目? 在下一篇文章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你可能也喜欢 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2020年9月12日 未成年人的网络“打赏”行为是否有效? “打赏”款项可否追回? 2020年9月12日 交工质量不合格的,有什么违约责任?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