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交通事故处理, 民法典, 民法典侵权责任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你可能也喜欢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受让人能否变更土地用途? 2020年3月27日 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 2020年4月27日 抵押权是否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