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被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又无监控,可否扣留自行车?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被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又无监控,可否扣留自行车? 答: 《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成年之后, 民法典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发现在某网络平台上有有关自己的虚假信息,能要求平台删帖吗? 在下一篇文章在小区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你可能也喜欢 校园霸凌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值得所有家长和老师看看! 2019年11月13日 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2020年9月15日 因单位组织比赛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