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Post published:2020年7月4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小王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商店退回吗? 答: 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人生之初, 民法典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在下一篇文章小孩子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你可能也喜欢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2020年4月15日 我在单位遭遇领导性骚扰,单位有责任制止吗? 2020年5月28日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