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Post published:2020年7月4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成年之后, 民法典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孩子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在下一篇文章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你可能也喜欢 施工单位的签证流程是什么? 2020年4月25日 离婚夫妻双方的债务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 2020年5月26日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