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组织竣工验收时,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如何确定?
【找律师网律师解答】
在实务中,部分业主为了拖延付款采取不答复竣工结算申请,不接收工程、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方式,以此企图规避工程款的支付义务的履行。根据我国法律,对业主的这些行为规定了应对措施:
一是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工程款支付为交付之日;
二是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工程款支付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是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工程款支付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因此,对于业主的这些逃避付款义务的行为,施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或者及时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如果您对建筑施工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进入我们《 建筑施工专题 》或直接拨打我们400-0515164法律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