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业绩
张永民律师承办的典型刑事案件主要有:
1、为内蒙古某县委书记贪污受贿案犯罪成员提供辩护,成功将壹审判处的有期徒刑十年改为缓刑;
2、为未成年人刘某提供成功辩护,在构成抢劫罪和聚众斗殴罪并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仍被采用缓刑;
3、为故意杀人案的李某成功辩护,取得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
4、为马某挪用资金案成功辩护,马某获得缓刑处罚;
5、为黄某故意伤害案成功辩护,黄某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成功保住了公职。
6、为赤峰的王矿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最终有罪免刑。
张永民律师承办的典型民事经济案件主要有:
1、为天津某公司收购三亚五星级假日酒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涉案金额数亿元;
2、代理天津某教育机构和北京知名教育集团的并购法律服务;
3、代理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4、张律师组建的金融法律服务团队自2004年至今曾为农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人保天津和平支公司、建设银行天津红桥支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不良资产清收、金融产品设计、金融合同审查等诉讼非诉讼服务。
5、担任朱某及房地产公司代理人,成功办理与福建省人民政府、林某等董事监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经过中院、高院、最高院均获胜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