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二、中标通知书;
三、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四、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五、资格预审报告(如有);
六、投标人报名表;
七、投标公函及附件;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九、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
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经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会议纪要、评委选票、专家评审意见表;
十一、废标情况说明;
十二、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
十三、招标代理合同(如有);
十四、参加答疑、开标、评标会的人员签到表;
十五、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四至十四项内容,应装订成册,制作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封面;第三项内容经备案的,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