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泰垚-实习日志2021.1.25
上午:
受律师指派,与王博士联系,准备着手对王博士的采访稿,并开始陈列劳动法要点提纲。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我发现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处事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很有成就感。
下午:
自学民法典,学到了民法典关于物权编的重要变化有:
(一)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民法典》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二)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民法典》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希望能借此机会,学习到再审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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