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泰垚-实习日志2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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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泰垚-实习日志2020.1.11

    上午:协助律师修改律师函,律师函是当事人利用非诉讼方式来维权的最佳手段之一。完成修改后,打印三份,盖章过后已发出。针对渤海案件一审材料及起诉书,协助律师撰写上诉状。

    下午:完善针对“近日一位43岁的外卖骑手在配送当日第34单外卖途中死亡,经警方调查,骑手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时,却被外卖平台告知,骑手与平台没有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家属赔偿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这一事件采访律师,并根据采访撰写采访稿,发表到找律师网。

    继续协助律师撰写上诉状,渤海案件中,渤海公司侵害了几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克扣工资、奖金,一审法院审查事实不清,希望通过这次上诉,可以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上诉状中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渤海案件中,渤海公司显然违法此条规定。

在撰写上诉状时,要熟练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尽可能多的运用对我方有利的法律法规,这方面我还有很大不足,需要向律师虚心学习。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为《律师执业基本技能法律服务收费谈判》全书从律师收费争议的焦点,分析律师收费争议的成因,结合了大量实例,重点阐述了律师如何全方位,多视角向客户阐述律师服务价值,把握律师服务收费的定价权,并对各种常见律师业务如何洽谈收费做了深入阐述。

我受益匪浅,初步理解了律师应该建立营销理念, ;对风险代理的利弊,风险,合同安排做出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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