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应该如何包装?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该如何包装? 《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民法典, 民法典总则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凭样品买卖,样品质量真的仅供参考吗? 在下一篇文章除了随父姓或母姓, 孩子姓氏选取还有哪些规则? 你可能也喜欢 哪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能成为保证人? 2020年11月5日 路人从我家楼下路过时被抛下的花盆砸中,无辜的我要负责吗? 2020年5月28日 离婚时房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