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 供电人要怎么做?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供电人要怎么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民法典, 民法典合同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赠与合同, 可以随便撤销吗? 在下一篇文章凭样品买卖,样品质量真的仅供参考吗? 你可能也喜欢 未经招投标签订并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补办招投标后备案的合同,是否无效? 2020年4月7日 被执行人房产已做抵押,怎样实现债权? 2020年3月27日 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