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能成为保证人?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哪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保证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民法典, 民法典合同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的责任, 与债务人相同吗? 在下一篇文章借款人提前还款, 利息怎么计算? 你可能也喜欢 进行临床试验, 对受试者有什么要求? 2020年11月22日 发现在某网络平台上有有关自己的虚假信息,能要求平台删帖吗? 2020年9月1日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吗?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