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答: 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成家置业, 民法典, 民法典婚姻家庭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在下一篇文章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你可能也喜欢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2020年4月15日 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 2020年9月15日 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