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答: 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成家置业, 民法典, 民法典婚姻家庭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究确立了哪些规则? 在下一篇文章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你可能也喜欢 工程质量事故包括哪些内容? 2020年4月23日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2020年4月15日 建筑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风险的如何规避 ?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