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Post published:2020年7月9日 Post category:律说热点事件 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答: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Tags: 民法典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如果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菜上桌,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发现后可否让付钱? 在下一篇文章因单位组织比赛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你可能也喜欢 民事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2020年9月17日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是什么含义? 2020年3月22日 建筑工程挂靠如何认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