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女方无法正常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千查万张不如电话明了,4000515164

如果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女方无法正常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 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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