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现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3年9月20日
法发〔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现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