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健身爱好者”我购买了健身主播的私教服务和课程主播们要对我受伤担责吗?
随着全民跳操热情的高涨,部分居家跳操者上一秒还沉醉在跳操的快乐中,下一秒就受伤了。那么,我是个“健身爱好者”我购买了健身主播的私教服务和课程主播们要对我受伤担责吗?
观众在购买健身主播的私教服务后,两者之间就不再是观众和主播的关系,而是在健身房中常见的学员与教练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也是典型的服务合同,服务既可以是远程的线上视频指导,也可以是线下的现实示范。健身服务合同成立后,主播们既应全面遵守合同各项约定,亦应尽到更高的义务。
- 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即具有相应的教练证书、专业运动员证书或相关体育专业毕业证书等;
- 以专业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健身效果,帮助学员完成瘦身、塑形、增肌等目标;
- 最重要的是,在健身过程中,主播们要对学员的健身动作等予以个性化指导,对学员的身体状况实时跟踪观察,对较为危险的动作进行保护,最大程度保障学员的身体健康。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在健身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主播未按照约定导致学员受伤的,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是因为学员自身不规范行为或不配合行为导致受伤的,作为健身教练的主播们可以视情况减轻或免除责任。
运动是疫情期间很好的放松、锻炼方式,但要切记八字口诀“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健身小白们应避免进行长时间的剧烈运动,道路千万条,健康第一条。各平台也应加强对健身直播的后台管理以及对健身主播们的资质审查,毕竟健身也是一门科学。
转载自“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